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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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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将于近日正式施行,按照《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污染土壤等用于土地复垦。凡存在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且拒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将罚款。
《条例》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要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在拆除活动实施15个工作日前报所在地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其中,从事有色金属冶炼等涉及重金属排放的单位和个人,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制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从事焦化等涉及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通过定期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处理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渗漏、流失、扬散等问题,避免土壤受到污染;从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等再生利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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